研究院设院长1人、副院长4人,院长由湖南大学党委书记邓卫担任,副院长分别由湖南大学、中南大学、湘潭大学、湖南农业大学选派代表担任。研究院设立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,其中,秘书处下设3个职能部门以及4个研究基地。湖南省商务厅为共同建设单位,商务部西亚非洲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。

(一)专家委员会

专家委员会是研究院的“专家库”与“智囊团”,旨在整合国际国内资源,汇聚“知非派”人才力量,吸纳政府、企业、商协会、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,委员主要由国内外对非合作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、政府要员、企业高管构成,负责支持研究院建设发展,审议研究院的发展规划、咨询论证、专题研讨以及重点研究提出咨询建议。专家委员会委员聘期为三年。

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人,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委员会内部相关工作。专家委员会设多位不同领域的首席专家,主要负责召集专家委员会会议,组织专家顾问定期对研究院相关项目进行跟踪调查,选聘不同领域专家及时补充专家委员会委员。对中非经贸领域的突发性重大问题,首席专家应积极组织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会商,提出应对方案和解决措施。

(二)秘书处

秘书处是研究院的核心运作部门,统筹各研究基地的相关事务,负责日常营运管理、对外交流合作以及课题项目管理等。

秘书处设立秘书长1人、副秘书长5人。首任秘书长由湖南大学许和连教授担任,副秘书长分别由湖南省商务厅、湖南大学、中南大学、湘潭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相关代表担任,其中中南大学、湘潭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的副秘书长兼任研究基地主任。秘书处建立联络员机制,各研究基地选派联络员1人,负责与秘书处对接日常事务。秘书处下设办公室、交流合作部和项目管理部等三个职能部门。各职能部门招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-2人,主要面向社会择优招聘。

1. 职能部门

办公室:承担研究院日常管理、科研辅助、宣传推广等内部管理职能。包括中非经贸合作相关新闻动态的采集与发布,学术交流动态、项目以及成果的发布,撰写研究院年度总结报告,网站平台日常维护等工作。

交流合作部:负责征集研究课题、开展学术交流及对外交流考察等合作职能。包括与相关专家、政府、企业、国外智库等进行衔接,为中非经贸领域的项目立项及其相关咨询活动提供支撑;协调组织非经贸合作领域的学术会议、教育培训等。

项目管理部:针对具体项目类型,协调组织各研究基地或专家委员会成员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;负责研究院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科研项目发布;设立项目考核制度,重点从课题分配、资金拨付、成果验收、绩效激励等方面加强对研究基地管理;组织召开项目成果验收评审等。

2. 研究基地

研究基地是研究院具体开展智力活动的重要抓手,具体承担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领域的公益性和市场化的课题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等。按照秘书处的统一指导调度,各研究基地负责成接课题项目。各研究基地设基地主任1名,负责统筹安排研究团队开展常态化公益性课题及重大课题研究研究。

围绕中非合作的重点议题和关键领域,结合省内对非研究的主要力量,研究院分别在湖南大学、中南大学、湘潭大学、湖南农业大学设立四个研究基地。其中,湖南大学中非经贸合作研究基地是核心。湖南大学、中南大学、湘潭大学、湖南农业大学各选派1名联络员,负责与秘书处沟通协调。